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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网上支付”突破电子商务瓶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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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网上支付”突破电子商务瓶颈
资讯来源:     时间: 2008/1/31   共有: 2087 浏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X 关闭
交水费、电费、煤气费,研究生报名,炒股,物业结算……尽管现代生活越来越方便,但上面这些“老大难”仍旧和多年前一样,需要人们浪费时间做一件世界上最无聊的事:排队。但情况正在越变越好,今年的晚些时候,它们中的相当一部分都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来完成,再不需要排队。9月22日,在2005年网上支付高峰论坛上,记者了解到的好消息远不止这些,网上支付令人激动的远景将给金融带来变革。 (电子商务资源库-www.uuubuy.com)
  《指引》突破了电子商务瓶颈 
  论坛上,针对前不久发布的《电子支付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,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副总经理李沁芳指出,意见稿将侧重点放在银行和客户,包括企业和个人的支付行为的安全监管上,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非银行交易平台监管没有大量涉及,技术手段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,但是技术的发展不是针对某一项业务进行均衡发展的,从管理到技术都可以有一个渐进的过程。央行抓住电子支付中的安全应该是抓住了电子支付的龙头,对电子支付行为的监管和规范将分步落实,对第三方参与将会出台措施,还会有一些指引。此前的《票据法》并不承认电子结算的方式,《指引》的出台非常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,应该说电子商务的瓶颈已经得到了一定的突破。 
  《电子签名法》仍需补充 
  日前,《电子签名法》出台后首批获得“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”的认证企业名单出炉,引起业内关注。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政策规划组处长欧阳武指出,《电子签名法》明确规定,对于第三方提供认证的电子签名的技
电子商务资料库:59#&18(4")1+"8术和第三方市场准入进行管制,没有批准,任何机构不能从事第三方的服务。欧阳武认为,《电子签名法》仅在法律层面上为各个领域中使用信息化的手段从事业务提供认可,因此,必须通过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对《电子签名法》进行足够的补充。 
  《电子银行管理办法》即将颁布 
  银监会创新业务处处长尹龙指出,银监会于2003年成立,由于支付本身的监管就涉及到两个层面,按照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和《监管法》规定,有关支付结算的规则,需要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制定,支付结算的监督管理、检查、处罚、准入由银监会负责执行,在这两层管理模式下如何构建一个比较全面的支付体系、管理框架是一个还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。 
  从主体划分,国内的电子支付企业有三种,一是银行,一是企业,还有一种是混合型。银行作为电子支付的主体是没有任何争议的,现在的争议是企业可不可以成为电子支付的主体。在国外,很多国家对脱离银行账号、以电信手机支付为主的直接支付方式是严令禁止的,尹龙认为,这种方式不应允许,而对于借助银行账户实现电子支付服务的企业,要加以规范并管理,因为银行不具有完全解决这种支付方式的软件环境。 
  对于电子支付手段的下一步发展,尹龙特别指出,电子货币的风险要远远超出简单的电子支付风险,建议监管。尹龙表示,将积极鼓励出台电子支付有关规范,但这种规范和鼓励必须建立在深入研究、分析的基础之上。银监会马上要颁布《电子银行管理办法》、《电子银行评估指引》,目前已经上网征求意见。银监会正在从监管角度研究,未来可能会为电子支付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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